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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对俄石油限价生效,俄专家:不会对俄造成大损失
发布时间:2023-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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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月5日起,欧盟和七国集团(G7)国家对俄罗斯石油产品实施禁运和价格上限措施正式生效。这是自俄乌冲突以来,欧盟第三次在石油领域对俄施加制裁。俄专家指出,这不会对俄造成大的损失,相反,西方国家将不得不以更高的价格购买俄燃料。欧盟一些国家则担心,这会造成欧洲燃料短缺。



        

        今日俄罗斯电视台5日报道称,欧盟具体的限价措施包括,对俄生产的柴油等较昂贵的石油产品设定每桶 100 美元的价格上限,对较便宜的石油产品设定每桶 45 美元上限。同时,西方国家将停止从海上购买俄燃料,并禁止西方公司将其运输到世界其他地区。


        针对欧盟的制裁措施,俄已出台反制措施——自2月1日起,正式禁止向在合同中直接或间接使用设置价格上限机制的法人实体和个人供应石油。俄专家指出,全球市场上没有俄石油产品的替代品,因此欧洲将不得不继续购买俄罗斯燃料,但必须通过中间商,并以更高的价格购买。俄金融分析师米尔恰科娃称,失去欧洲石油产品市场不会给俄预算和经济带来重大损失,但俄公司必须将供应转向其他国家,这会增加成本。

        西方的这一制裁措施也令欧盟一些国家很担心。据德国RND新闻网4日报道,对俄罗斯石油产品设置价格上限正在对德国构成威胁,此举可能会导致德国柴油价格上涨。


信息来源:搜狐环球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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