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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钻井分公司渤海湾钻完井项目废弃物回收处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三次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22
寻源有效期:2024-01-22~2024-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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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钻井分公司渤海湾钻完井项目废弃物回收处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三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钻井分公司渤海湾钻完井项目废弃物回收处理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钻井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确定。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分公司渤海湾钻完井项目废弃物回收处理服务采购项目,根据钻井分公司渤海湾作业平台生产作业计划进行废弃物回收处理服务。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 个标段。

2.3 招标范围:招标人所属钻井平台在渤海湾区域作业时产生的废弃物回收处理

2.4 服务期限:1年。 

2.5 实施地点:渤海湾海域。 

2.6 服务要求:(1)船舶要求:海上废弃物接卸需满足所属辖区海事部门的相关政策要求。运输船舶应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海上船舶防止油污证书;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等,舱容不小于400方,航速至少能达到6节。

  (2)车辆要求:运输车辆应具备对应的《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驾驶人员具有相应的驾驶证,车辆装载时注意车容积、防止溢出造成环境污染,运输车辆需满足两次以内回收全部码头废弃物的要求。

(3)资料等要求:提供废弃物接收、处理环节电子五联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分支机构投标。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3.1 资质要求:(1)投标人要求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独立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2)投标人须为废弃物接收或处理单位。投标人为接收单位,需提供曹妃甸港区或南港港区港航管理局签发的《备案回执》和自有的《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登记表》,并提供与其合作的废弃物处理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登记表》以及该处理厂愿为投标人提供废弃物处理服务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为废弃物处理单位,需提供与合作方签订的废弃物接收服务协议,并提供合作方的由曹妃甸港区或南港港区港航管理局签发的《备案回执》,并提供自有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登记表》;

3.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产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投标人提供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

3.3.3 船舶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自有船舶证明文件,如果不是自有船舶,投标人须提供与船舶所有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至少一年);

3.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记录和失信记录。(投标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三张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最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与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合作中,未出现过质量、信誉及合同纠纷问题。招标人明确禁止交易的服务商以及职业禁入的相关法人和项目负责人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招标人提供名单)

(4)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5)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须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 01 月 22 日至2024年 01 月 29 日 时前(北京时间),登录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在工作时间电话联系:4008800114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和交费。

②此次招标采购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在工作时间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5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第二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重新报名并交费,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①购买招标文件采用平台支付,只支持个人网银支付,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自行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②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普通增值税发票电子发票形式开具,开票信息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基本信息(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开票信息等),若以上信息有误,请于开标前确保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项目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发票开具。

③发票获取形式:电子发票默认发送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

报名成功后请投标人将公告附件《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以开具发票。

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 02 02 日 08 时 30 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我公司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提交 4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通过企业网银向昆仑银行指定“保证金账户”支付,投标人须进入项目主控台——投标人电子钱包——分配至本项目(标段),确定投标保证金递交成功

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行号:313265010019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4006696569

注意:如您是第一次向昆仑银行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您至少提前5天打款,打款之后务必核实是否打款成功,同时与项目负责人确认是否成功递交保证金,避免出现因信息不同步等原因导致保证金无法递交的情况,如出现以上问题,请及时致电4008800114(接通后,请根据语音提示选择“电子招标平台”) 进行解决

6.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本公告如有修改和补充也在以上网站同时公布。

7. 投标费用

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费率参考发改价格[2014]1573号文件下调,详见招标文件。

8.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地  址:

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

邮编:

300280

联系人:

张工

邮箱:

     2878371479@qq.com

电  话:

/

手机:

15222123335

意见与建议:

022-25977051

 

 

 

202401月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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